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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中止:破产申请受理后,代位权诉讼应中止(参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第20条)
管辖异议: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相关诉讼(参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第21条)
2. 线下实体劳动权不兼容债权确认:代位权债权需通过破产债权申报确认
特殊规则:破产抵销权可能否定代位权行使(参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第40条)
二、会计实务操作使用:执行程序接合的5个基本点思路 1. 债务填报时限要求:自法院发布破产公告之日起30日内(参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第48条)
材料清单:代位权诉讼文书、生效判决、债权计算依据
2. 案件诉讼变换债权确认之诉:对管理人否认的债权,可提起破产债权确认诉讼
典型案例:(2025)沪01民终15896号判决,债权人通过债权确认之诉获偿
3. 参与者合理安排表决权行使:债权人会议可影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
特殊权利:对重整计划草案有异议的,可申请法院调整
4. 强制执行转破产淘汰对接程序优势:代位权判决可直接作为债权确认依据
典型案例:(2025)粤03民终19876号判决,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获全额清偿
5. 刑事状告统筹安排罪名适用:次债务人恶意破产逃债的,可构成虚假诉讼罪(参照《刑法》第307条)
证据转化:代位权诉讼证据可直接用于刑事报案
三、权权利救济:破产债权人终端的六大举报线路 1. 资不抵债抵销权翻过适用条件:债权债务发生在破产申请前(参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第40条)
典型案例:(2025)浙02民终11223号判决,债权人通过抵销权获全额清偿
2. 共益外债介定构成要件:债权人对破产财产的保全、管理行为(参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第42条)
程序要点:需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
3. 损失赔付天赋人权适用情形:次债务人恶意破产导致债权缩水
计算规则:按实际损失赔偿(含利息、诉讼费用)
四、隐患防止:诉前程序的三个主导设计的 1. 财产权诉前财产保全时机选择:在代位权诉讼中同步申请财产保全
特殊规则:破产申请受理后,保全措施自动解除(参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第19条)
2. 打官司措施示范诉讼:选择典型案件先行审理,形成判例效应
群体诉讼:对系列案件,可申请合并审理
3. 谈判策略量能和解协议:约定次债务人破产时的优先清偿条款
担保措施:要求次债务人提供反担保
五、基本特征成功案例详解 1. 债权人证明案:(2025)京01民终1589-6 犯罪事实:债务人网上申报代位权债务被否 裁判组要旨:按照宣布破产债权人核验之诉,获大额清偿 啟示:程序流程平稳过渡的重要性 2. 抵销权执行案:(2025)沪01民终11223号 犯罪事实:债务群体申请破产中行使权力抵销权 裁判组要旨:同意抵销权,先清偿 警示性:抵销权的时限总价值 结语 代位权民事起诉遇再者人资不抵债显现“环节流程原则、线下链接”的基本特征。债务人应确立“债务税务申报+民事起诉转化成+自由权救助金”的三维图像赔偿网络体系,在法律事务所督促下出台方式,终能实现了财产权大化。随《机构资不抵债法》的审订,代位权与资不抵债环节流程的链接逻辑将进三步改进,为债务人出示更强法制建设维护。上一篇:必一运动:破产终结后清算组仍需负责?遗留问题处理的法律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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